详细内容
名称预先核准:确定公司类型、名字、注册资本、股东及出资比例后,申请人可前往工商局现场或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官网、政务服务平台的 “名称自主申报” 功能线上提交核名申请。建议多准备几个企业名称,以便核名失败时能及时替换。核名通过后,会获得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纳税申报错误与遗漏
逾期申报或零申报违规:
未在申报期(如每月 15 日前)完成纳税申报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 0.05% 的滞纳金;长期零申报(连续 3 个月以上)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控对象。
税种申报遗漏:
忽视附加税(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)申报;未代扣代缴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(即使工资未达起征点也需申报)。
计税依据错误:
例:增值税申报时,未区分含税收入与不含税收入,多算或少算应纳税额;企业所得税预缴时,未按实际利润额申报,导致预缴税款错误。
发票管理不当
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:
无真实业务却开具发票(虚开),或接受第三方开具的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,可能面临刑事责任(虚开税额超 5 万元可立案追诉)。
发票开具不规范:
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(普票也需填写);货物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不符(如将 “食品” 开成 “办公用品”),导致发票无效。
发票丢失或未认证:
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 360 日内认证,无法抵扣进项税额;丢失发票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,可能被处以罚款。
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
个人与公司账户资金混用:
股东直接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用于私人支出,未按 “股息红利所得” 缴纳 20% 个税,可能被认定为抽逃资金或偷税。
股东借款逾期未还:
股东向公司借款超过 1 年未归还,且未用于公司经营,需按 “工资薪金所得” 或 “股息红利所得” 缴税,否则面临补税及罚款。